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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位踢館者 lol

有 1 則留言

繼這篇終於有人來踢館啦 XD之後,又一位仁兄來踢館啦 :P

很可惜這位仁兄連個email都留假的,誠意極為缺乏,上一位起碼還是具名而來 XD

看在他辛苦輸入驗證碼的份上就回一下吧…

無名氏來函照登:

等你拿的出在實際市場的成效是不錯的之後再來評論別人吧..在市場還拿不出成績…一眛的自以為是而評論別人.能讓人覺得你很有一套嗎/
別只想做個網路巨人.別人好歹也用圖文說解了一番功夫.也沒得罪你.而你的部落格卻只是不斷的想做個評論家…似乎還輪不到你吧…如果你看到這篇會不高興.那是否也想想別人看到你在批評別人部落格時也會不高興..更何況你部落裡除了評論之外.並無實質稱的上有內容的東西.
逛到這裡.連我這路人都看不下去.謙虛點吧

以下逐一回應…

『等你拿的出在實際市場的成效是不錯的之後再來評論別人吧..在市場還拿不出成績…一眛的自以為是而評論別人.能讓人覺得你很有一套嗎/』

我不覺得自己很有一套耶,我覺得我要研究要學的東西還很多 :)

至於我在市場上有沒有不錯的績效嘛,請問你是誰呢?國稅局?調查局?還是如你所說的只是個路人?

如果只是個路人,我又為何要讓你知道我績效如何呢?我不缺資金,也無意找人投資,何必把績效放在網路上招攬生意呢 lol

『別只想做個網路巨人.別人好歹也用圖文說解了一番功夫.也沒得罪你』

我只是告訴他有一些問題存在,路人你有在看文章嗎?何況原po本人後續回應並沒有不開心啊 :)

當網路巨人我沒啥興趣,別當個現實的侏儒就好 :P

比起一個只敢留假資料的路人,我覺得我好很多耶 :D

『而你的部落格卻只是不斷的想做個評論家…似乎還輪不到你吧…』

請問是要排隊還是領號碼牌才能發表意見?

我住在一個言論自由的國家,我有權發表我自己的看法 :)

你可以不認同,不過我仍然有權發表我的意見,您不滿意的話可以去把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修掉啊 lol

『如果你看到這篇會不高興.那是否也想想別人看到你在批評別人部落格時也會不高興..』

其實我看到你的留言,沒什麼特別的感覺

你的批評沒有什麼內容,最多就是讓我有一種想發文回你,希望之後不會有這種沒內容的批評出現而已 XD

但是如果有人能言之有物的批評我,我會很開心 :)

因為這樣我會了解到我哪裡有問題,可以去精進研究改進…

『更何況你部落裡除了評論之外.並無實質稱的上有內容的東西』

我個人不喜歡給路人魚吃,也不喜歡給路人釣竿

我最多告訴路人哪裡有魚,他找不找得到釣竿,釣不釣得到魚,都不干我事

Welcome to the 『REAL WORLD』

『逛到這裡.連我這路人都看不下去.謙虛點吧』

我謙不謙虛我不知道,我只知道

The most dangerous thing in the world is to think you understand something.

人難免一死,何不把生命用在有意義的地方呢,路人兄…


延伸閱讀:

Written by Ted

二月 14th, 2009 at 8:37 下午

Posted in 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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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ne Response to '又一位踢館者 lol'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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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t大最近真是犯小人了:P 俗話說的好』不遭人妒是庸才』 這應該事件開心事XD

    版主回應:

    哈,看來沒安太歲有差喔 XDDD

    不過遭不遭人妒我不在意,帳戶有成長才是開心事 :P

    newred

    18 二月 09 at 08:29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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